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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财政局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1-27 14:31  

三门峡财政局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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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 201433 )、《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购 (2015 3 )精神,现就我市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并享受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二、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优惠票价是在市场公布运价基础上实施二次优惠的票价,优惠率根据执行情况定期调整,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www.gpticket.org )发布。目前优惠率为: 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 9.5 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 折、 8.5 折优惠。购票人应当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航班,在行程确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三、公务机票购票方式

 

   ( )自助购票: 凡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均可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www.gpticket.org 网站暂不支持购买国际机票)自助购票。购票前,购票人应当首先注册成为网站购票用户,并确保所持公务卡开通且在有效期内。该渠道仅能为持有公务卡的购票人购票,并使用公务卡结算。财政部对购买公务机票使用的公务卡范围有严格限定,公务卡一律采用专用发卡行标识代码为"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卡,目前认定的是以 62826283 开头的银联标准卡。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或个人,请按照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

 

 

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自助购票以后,航班起飞前24 小时内,应及早登陆相应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进行值机(即更换登机牌选定座位)。无论订票时间早晚,若未按时值机,待到机场起飞前再换登机牌时,系统会自动分配座位。

 

( )委托购票: 购票人也可以委托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委托购票支持公务卡验证和预算单位验证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使用公务卡验证的,应当采取 POS 机刷卡方式结算;使用预算单位验证的, 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需要在支票、汇款等票据上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两种方式对应的结算方式不得混用,且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购票人可以购买上述规定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

 

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要求

 

 ( )优先选择国内航班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我国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 1 次以上(不含 1 )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 4 ),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 )严格报销管理

 

各级预算单位要严格公务机票报销管理。购票人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航空公司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非国内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事前出具的审批表。购买市场低价票的,应以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提供同一购票时点在航空公司官网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同舱位的价格截图等材料,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

 

单位财务人员可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按查验号码对购票单位、购票时间及购票价格等信息进行核实。

 

购票人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依据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组织培训宣传

 

县区财政部门和预算主管部门要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政策及业务操作培训工作,要通过不同形式,对本县区或所属预算单位做好相关政策及具体业务操作的培训和宣传,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将出国机票购买情况纳入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联合检查的范围。各部门、单位在接受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时,应当提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审批表等机票购买活动的资料以及经费管理使用的资料。

 

五、执行时间

 

各单位: 2016 1 1 日起,市直和县区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六、预算单位信息报送要求

 

各市级预算单位应将本单位信息表(附件 1 )纸质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表格于 10 20 日前报送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局办公楼 917)。各县区1030日前将电子版表格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由于单位逾期未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本单位人员不能委托购票的,自行承担责任。

 

各级预算单位信息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1、附件 2、附 3 ),由同级财政部门汇总逐级上报,确保在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前 2 个月纳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数据库。预算单位新设或信息变更的,也依照此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七、相关政策查询

 

公务机票购票流程及各环节操作步骤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操作手册》。购票人注册流程、具备资质的机票供应商和服务商名录、机票查验单验真、预算单位信息报送、公务机票购买流程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功能,请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相应模块查询。也可拨打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电话:010-84669065 咨询。 在改革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霍啸15516313777 0398-2608915

 

田明1863988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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