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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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014年学院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学院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2014年学院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科学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2014年学院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各系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年终学院将抽查部分预算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审计反映的问题由各预算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准确性原则
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预测,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特别是部门支出的预算,避免造成资金的浪费。
(三)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各项行政支出,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教学服务领域。
(四)绩效优先原则
应增强使用资金的绩效观念,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二、工作重点
按照科学规范、厉行节约、绩效优先原则,2014年学院部门预算编制的重点是:
(一)控制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财税工作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建设。2014年预算编制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
(二)压缩行政性经费开支,向教学和科研一线倾斜
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各部门要量入为出,正确处理维持经费与发展经费的关系、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行政性支出和教学业务性支出的关系,把各项支出项目排出轻重缓急的顺序,保证重点项目,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要控制和压缩行政性经费开支,使尽可能多的经费向教学科研倾斜。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预算控制与管理,使学院合理地筹措、分配和使用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维持学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编制要求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要求,2014年学院各部门将完成创收收支预算、事业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现将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创收收支预算编制
1、创收收入预算编制
创收收入指由我院举办或联合举办的成人教育类学历教育、自学助考班所取得的收入;承办的各种类型非学历培训班(含专升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所取得的收入;以学院名义或利用学院资源开展的各项创收活动等所取得的收入;其他创收项目(由创收部门确定后报学院批准的项目)所取得的收入。
各系部、各部门在编制创收入预算时,要根据收入项目明细编报,详细填报每项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上级批复的文件及相关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收入预算金额,编制部门需要提供:一切对外创收的合同(协议)。
2、创收支出预算编制
创收支出指各部门依据学院创收的项目取得的收入30%用于学院的事业发展,70%用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教育费用、管理费用的开支。
各系部、各部门在编制创收支出预算时,需要填报创收支出70%用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教育费用、管理费用的开支项目名称,预算支出金额。
(二)事业支出预算编制(不包含学院下达的各部门部分包干经费中所列项目支出)
事业支出,即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是指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各部门在编制基本支出时,需要填报清楚基本支出内容、基本支出依据(合同、相关文件要求或工作任务)、基本支出金额。
2、项目支出:是指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主要是指中央和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或补贴性项目支出,必须专款专用。
各部门在编制项目支出时,应当注意必须附有项目批复文件,会议纪要等。需要填报清楚支出项目内容、支出项目依据(合同、相关文件或工作任务和性质)、项目支出金额。
3、基建项目支出和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
各部门在编制基建支出和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时,必须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学院财力进行编制,应准确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预计工程量、项目支出预算金额。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门峡市市级2013-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项目支出应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14年预算编制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非特殊事由在执行中不得办理采购,学院不拨付资金。
一般设备购置预算由总务处单独编制,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由教务处单独编制,图书类购置预算由图书馆单独编制,此预算其他部门不须编制。
四、编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部门、各系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职责,本着一切从严从简的态度,合理进行测算,核对有关预算数据,编报2014年本部门预算明细,并于2013年11月25日,上报学院财务处。
五、工作要求
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各部门要严肃预算编制纪律,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基础信息不实、收入预算不实等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过程中,应当根据部门预算公开要求,以上所有项目名称必须以准确易懂的用语完整表述,完整填报项目主要内容和明细资金测算情况,表述清楚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认真把握和体现各项政策要求,注重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确保2014年学院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六、成教部、电大部依据《电大部经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培训部经费管理办法》及上述预算编制要求 按照收入、支出项目单独进行编报。
七、为了编报好2014年学院部分包干经费指标:
1、人事处需要提供各部门正式职工人数和外聘人员人数情况汇总表
2、学生处需要提供2013-2014学年在校生人数情况统计表
3、教务处需要提供各系部2013年2+1模式、2.5+0.5模式分系分专业顶岗实习人数、2014年院级教学团队、重点建设专业和国家级、省级、院级建设项目明细情况表
4、招办应提供2013年招生任务完成小组奖励办公经费指标
财 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