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预算公示
第一部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当时河南省首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高职院校之一,是全省获得高职教育办学资格最早、办学历史最长的高职院校。
二、机构设置职能
现有内设机构30个(其中教学单位14个),开设59个招生专业,教职工888人(其中在编人员587人,聘用人员301人)。16个行政单位,主要是学院日常行政办公,人事审批,财务收支,后勤保障等各项基础工作;14个教学单位是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教学部门,负责各系部发展规划、专业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等工作。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学院上下共同努力,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和建设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这两大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地方高校人才培养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0462987元,支出预算170462987元。比较2017年收支预算172012321元,减少0.90%,学校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时期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04629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92987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专户管理收入3000000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7000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170462987元,其中:
基本支出86512987元,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83950000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列83550000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80550000元,专项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元,缴入财政专户的收费收入3000000元(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0462987元,支出预算170462987元。我单位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92987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86512987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83311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服务支出2538915元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40962元
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为990000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出国经费80000元,公务接待210000元,公车运行70000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运行经费2072283元主要为图书馆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65万元,主要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等。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十、关于预算收支增减变化的说明
收入支出预算170462987元较2017年172012321元减少0.90%,和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学院已经进入稳定发展阶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其他车辆3辆。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